第二采油厂2026年度生产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第二采油厂2026年度生产运行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一级属性:外包服务。二级属性:科研辅助项目外包生活属地业务外包等。
项目背景情况:需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1)中石油大港油田第二采油厂原油装卸服务。未接入集输系统所有油井的原油装卸、原油押运监督以及临时安排的洗井拉运工作,乙方保证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且100%持证需要安排合格专业人员上岗,保证原油送达完整率达到100%,保证按照要求完成原油装卸与押运工作。
(2)中石油大港油田第二采油厂油水井管护业务承包服务。不能进系统生产的多个边远井站提供油水井管理和巡护,确保油水井生产正常运行,负责油水井的治安防范,确保原油不丢失和井站设施不被破坏,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环境保护达标。
(3)中石油大港油田第二采油厂井站站场服务,(预计2座井场站)提供人员、设备进行管理运维及站场标准化。站点如发生变化按实际为准。
2.2 招标范围:第二采油厂2026年度生产运行服务,项目估算金额848万元(含税),最高限价详见明细表。
明细表
| 序号 |
工作项目 |
日费最高限价(万元,含6%增值税) |
比重 |
| 1 |
原油装卸服务 |
0.87132 |
54% |
| 2 |
油水井管护业务服务 |
0.50244 |
27% |
| 3 |
站场服务 |
0.318 |
19% |
2.3 服务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 标段划分:是,划分为 1 个标段:第二采油厂2026年度生产运行服务。
2.5 实施地点:大港油田第二采油厂现场。
2.6服务要求:保证原油送达完整率达到100%,保证按照要求完成原油装卸与押运工作;确保油水井生产正常运行,负责油水井的治安防范,确保原油不丢失和井站设施不被破坏;对站场进行运维管护及站场标准化建设服务,保证加热系统正常运行等工作。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从事过站场服务、油水井管护、原油装卸与押运业务其中一项的,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应包含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如企业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 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可提供财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公章。
3.4 信誉要求: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人员要求:(1)本服务项目需配备1名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为石油工程主干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田开发、油气井工程);需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其他用工需提供派出单位相关证明及劳务合同。相关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技能人员至少15名,其中:上岗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采油工证、不少于10人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资格证或承诺中标后且在2026年1月1日前相应人员取得上述证(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有上岗人员2026年1月1日前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未能在期限内取得合格证的不能上岗。(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或对应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截图,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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