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沙湾区中药材融合发展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沙湾区中药材融合发展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沙发改投〔2025〕22号、乐沙发改投〔2025〕134号、乐沙农函〔2025〕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沙发改投〔2025〕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综合楼(中药材集配中心)、办公楼(中药材仓储集散中心)、中药研发中心(配送中心)、研发中心(中药煎制中心)等,项目用地面积 48415.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1783.97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90645.50 平方米。
2.3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义务的全部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天止。
2.4招标范围:乐山市沙湾区中药材融合发展项目(一期)所含全部工程实施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金额不低于(含)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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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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