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镇海区污水压力专管项目部泥浆处置服务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WFA00000070581)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泥浆处置服务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镇海区,新建管径DN800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规划工业污水厂尾水排放管,管道主要沿汶骆路—绕城高速—生态带—镇浦路—庄俞公路—新泓口河—滨海路—镇海污水处理厂近海排放管敷设,全程约19.5km(二标11.8km),其中沿线设置附属构筑物;改造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远期规模按4万吨/天考虑。主要内容:污水压力专管(开挖段8.8km,顶管段3km)、沉井(27座)及其附属构建筑物、便道、便桥、庄俞路泵站改造(含工艺设备、电气、自控、除臭、建筑、道路等)、在线监测仪表站房、其他附属设施等。
2.2 采购内容:因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压力专管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土方处置服务进行采购。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商务情况
1.定期结算。甲方根据乙方处置的实际量(以码头实际过磅为准),对符合结算条件的工地按月进行结算,每月费用均在已收取的预付款中扣除,并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实际费用已经超过乙方预付费用,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催缴后立即付清实际产生的费用。
2.零星结算。本工程泥浆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工程实际处置的泥浆量进行对账结算,核对无误后,若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少于实际结算的费用,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零星结算,甲方根据本工程实际处置的泥浆量按实结算。
3.本协议终止后,如出现预付金额多于实际处理金额的,乙方应将未使用的码头泥浆处置联单归还甲方,甲方方能无息退还乙方多预付的款项。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宁波市江北豪城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公司资信良好,且与公司镇海区多个项目已有合作。
宁波市江北豪城物资有限公司为项目所在地附近泥浆处置服务唯一单位,该公司主要从事行业内的泥浆处置服务,且该单位与公司在其他项目己有合作,履约情况较好,泥浆处置业务为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业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行业认可度高,故镇海区污水压力专管项目部泥浆处置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7日17:00 至2025年11月30日17:0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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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