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SHZ25ZC016
项目名称:2026年城市照明设施电力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年城市照明设施电力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电力分配服务 | 2026年城市照明设施电力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5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城市照明设施电力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但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采购人认为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投标实行价格方面政策扶持,按惠财采购函〔2022〕19号文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城市照明设施电力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须是已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且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需提供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售电牌照编码;若供应商未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未具备售电交易资格的,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日历日之内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且具备售电交易资格。如中标人不遵守承诺,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涉及虚假应标的,将上报主管部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