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2026年液体化工产品(丁二烯)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03-FW01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液体化工产品(丁二烯)公路运输服务商,负责甘肃区域丁二烯产品的公路运输配送业务。
2.2计划资金:¥180万元(þ含税 ¨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甘肃地区,具体按招标人要求从指定装车点运输产品至指定卸车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6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提供国内液体化工产品(丁二烯)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0.7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7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其他说明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驾押人员要求: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和一名押运员。分别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驾驶员驾驶证(A2及以上)、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承诺:
(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
(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0日内实施过丁二烯等2类1项危化品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丁二烯等2类1项危化品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4 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列入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任一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5.7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供货、服务或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守签订的 HSE 合同所规定的相关义务。
3.6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牵引车排放标准为国五及以上,半挂车为20吨位及以上的压力罐车),数量不少于5辆(一头一挂为1辆)。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承运的介质中包含丁二烯)、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车头、车挂)、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证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6.1、运输罐车必需使用符合国标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使用改、拼装车辆。
3.6.2、运输车辆及罐体必需出具有效的,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的报告。
3.6.3、严格按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装运货物,不得超载。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中标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的,终止合同
(1).服务期间提供服务车辆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与投标服务车辆清单不符的;营运资质、准运许可过期或作废的;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
(2).服务期间经查实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服务单位发生行贿受贿事件的。
(3).中标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的,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纳入“三商”黑名单;造成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a).投标时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的。
b).投标时使用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的。
c).服务期间发生油品偷盗等数质量问题的;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签订服务合同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3.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3.7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标准
(1)服务商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销售炼化企业、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装卸要求。
(2)服务商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的调配和指挥。服务商接到运输作业计划后,30分钟内须进行服务运力确认,并按派车单中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供货时间。
(3)服务商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属附件的检查,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装卸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服务商在装货前,需按提货单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要求安全运输货物。
(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6)服务商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因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服务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7)服务商须按使用单位相关要求办理交货单据,单据不得涂改、丢失、复印、损坏,否则属于无效单据。
(8)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均符合驾驶及押运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
(9)服务商须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
(10)运输服务单位必须事先掌握道路状况,对于存在特殊通行时间限制的路段,应预先做好车辆的调度安排,确保准时到达,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装车进程。
2. 服务车辆要求
(1)服务商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车辆罐体按照国有关危险品运输规定喷涂危险物标志和标签。
(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有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3)服务商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按国家规定对罐体定期年检。
(4)服务商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监控装置,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货物实时跟踪,能够对车辆装卸口和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且向使用单位提供数据接口。拉运过程中卫星定位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5)投标单位必须针对丁二烯危险化学品接卸、运输等环节制定完善及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环保应急预案。
3. 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保证运输车辆及驾押服务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安排专职生产管理员、安全员和设备员进行现场管理。
(2)服务商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服务商与所选派的押运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犯罪前科,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服务商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4. 应急处置能力要求
(1)服务商应当具备与运输相适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
(2)服务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为车辆、从业人员和货物足额投保,鼓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3)服务商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应急抢险物资配备标准》和《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标准,配备完好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纳入公司监控管理的车辆监控终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并纳入公司统一监控。应当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监管。
(4)服务商制定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各地方政府和各单位备案。
(5)配备交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器材,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5. 其他服务要求
(1)服务商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招标人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除上述以外应当为其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投保人身伤害责任险。
(2)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须取得由有资质条件的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估报告》(附评估结论页扫描件及评估单位资质)。
(3)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4)服务商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服务商承担处罚。
(5)服务商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6)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改变属性等情况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货物送达收货地,经(厂、站)验收(化验分析)发生质量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损失,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因服务商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上游公司、客户生产断供,导致使用单位受到上游公司处罚的,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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