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TZHWZ25-020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铁集团以《国铁集团关于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4〕433号)、《国铁集团关于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5〕2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资本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泰安
2.1.2 建设规模:
泰肥铁路各站(不含泰山站) 实施到发线延长工程。湖屯站增设到发线2条,肥城站增设到发线1条,咽喉区进行相应改建。
迁改工程改移道路885㎡,改移通信线路72根,拆除房屋263.2㎡;路基工程站场土石方总计12.2万m³,其中挖方3.5万m³,填方8.7万m³,新建线路防护栅栏4.18km;桥涵工程梁式桥整修1座58.4延长米、明挖框架涵1座14.06横延米、接长圆涵2座10.12横延米、接长框架涵2座27.09横延米;轨道工程正线铺轨2.31km,站线铺轨18.24km,铺道床6.59万m³,铺道岔47组;增设低压变电所2座,配电所1座,电缆线路43.74km,架空线路26.58km,电源线路4.92km;给排水管道安装4.15km,站场场地硬化25096㎡,房建工程生产及既有房屋整修4815.52㎡;降噪声工程路基声屏障4810㎡。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包括协助招标人开展甲供物资的采购、组织供应、质量监控等服务。
2.3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FW01,详见附表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1月至2025年12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至少拥有1个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指类似的铁路项目,或类似的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或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财务要求:企业营业正常,未处于亏损经营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4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铁路施工、招投标、物资采购供应等相关业务,有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定义同上)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工作的业绩。
(2)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均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均不少于1个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定义同上)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工作经验。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年11月至2025年12月)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承担过的有关物资代理服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
(2)近三年(2022年11月至2025年12月)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2022年11月至2025年12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7)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