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为了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的精神,按照省厅《辽宁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辽宁省实景三维建设。实景三维作为国家重要新型基础设施,为数字中国提供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分析基础,是数字政府、数字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数据资源和生产要素。提供盘锦市实景三维模型数据。
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工
三、履约地点:辽宁盘锦
四、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标准
实景三维数据作为真实、立体、时序化反映和表达人类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时空信息,是数字城市整体框架构建的核心要素和重要内容,是数字政府、数字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数据资源和生产要素。项目通过建设地形级和城市级实景三维模型,实现盘锦全境的实景三维数据覆盖,完成实景三维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入库工作。
1、地形级实景三维数据建设
采用分辨率0.3m的真彩色Tiff格式正射影像,影像覆盖面积约为4062平方公里,影像范围为北至盘山县与鞍山市台安县的交界线,南达辽东湾新区赵圈河镇临近海域的边缘地带;西起盘山县与锦州市凌海市的接壤处,东抵大洼区与营口市盖州市的分界区域。确保影像无破损,无噪声、斑点与环线。基于存量DEM进行地形级实景三维模型整合。基于存量的近岸海域10米以浅DEM制作地形级实景三维。提供盘锦海域约1425平方公里的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
2、城市级实景三维数据建设
实景三维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生态空间的时空信息,是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数据基础。通过倾斜航空摄影的方式,提供指定范围的实景三维数据,时效性应优于2025年,数据范围、精度指标、数据格式以及成果要求如下:
(1)数据范围
盘锦城镇开发边界约340平方公里实景三维模型数据,市、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必要区域做到集中连片,保证实现实景三维连续效果。
(2)精度指标
实景三维模型数据:地面分辨率3cm。
(3)数据格式
实景三维模型以三角格网为几何框架,以表面纹理为框架表面的贴图影像,成果格式为通用格式:*.OSGB格式;
实景三维模型数据成果提交应附必要的元数据,元数据中须注明倾斜摄影模型的原点以及坐标参考。
(4)成果要求
实景三维模型须真实反映建设范围内的全要素地物情况;重点建筑无漏洞及大幅度扭曲,结构不应存在破损,纹理不应存在漏缝、闪烁、黑面等现象;场景模型中不应有不合理的起伏及上下漂浮物;水面基本平整,无破面;相邻瓦块间平面位置及高程接边处理合理,保证过渡自然。卫星影像成果要求为Tiff格式文件、实景三维成果要求为*.OSGB格式文件。
模型数据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数据整体效果:数据范围内主要地貌完整无缺失、逻辑正确、视觉效果良好,整体模型不存在明显变形、漏洞等现象,无明显纹理错乱拉花现象、结构完整、位置准确,与获取的航空影像表现一致。
地形要素:建设范围内的地形地貌要素应准确表达,模型数据对于高于地面和附着地形的大型露台、体育场、公园、广场以及附属设施等应真实反映;地形要素表现清晰,模型数据能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形状、质感及色彩。
建筑要素:重点建筑无明显漏洞,对于主体包含多种几何形状的复杂建筑物,能够完整表现建筑物的主体几何特征;
交通设施要素:路面保持原始纹理即可,道路面应无明显破损。
水系要素:模型数据范围内较大面积水域应做修饰处理,表面无破洞、能准确反映水域信息。
植被要素:植被及绿地中的树林、草地、苗圃、带状绿化物等要素对象应在模型数据中有良好表现。
基础地理实体建设
盘锦城市核心区约100平方公里地理实体数据。
(1)精度指标
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生产精度要求详见下表。
采集生产基础地理实体精度指标 (单位:m)
| 几何精度 (平面位置中误差) |
几何精度 (高程中误差) |
时间 精度 |
属性 精度 |
| 平地 |
丘陵地 |
山地 |
高山地 |
平地 |
丘陵地 |
山地 |
高山地 |
| 1.2 |
1.6 |
0.5 |
0.7 |
1.5 |
2.0 |
优于2025年 |
符合规范要求 |
| 注:特殊困难区域可放宽0.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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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生产与采集生产的实体数据接边精度应在2倍中误差以内。
(2)生产要求
首先是完整准确。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几何图形和属性数据在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的图元和基本属性数据时,应保证转换后数据准确无误,遗漏、无多余或重复。其次是规范统一。转换生产后的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其分类应符合《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8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试行)》,实体属性和实体关系应符合《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7基础地理实体语义化基本规定》相关要求。最后是应转尽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与基础地理实体存在映射关系的应转尽转,不存在映射关系的要素可归为制图要素数据集,不能转换的实体依据《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6 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采集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元数据内容应符合《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4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相关要求。
(3)数据格式
以图元表达的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格式:可采用ShapeFile、MDB、GDB 等;
实体属性及实体关系需单独记录时的数据格式:可采用XLS、RDF、MDB 等;
元数据可采用 XML、XLS、ET、MDB、GDB等;提供1:2000地形图。
文档资料采用DOC、PDF格式。
4、应用场景
(1)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借助平台分析功能,实现建筑间距检测分析、退让检测分析、公共绿地检测分析、建筑道路检测分析等多种规划相关的专业性分析。
1) 距离检测:根据规划总平图与实际用地范围、用地类型数据进行叠加判断,使用距离测量工具,可以实时测量规划总平图内各个地物到用地范围的距离。
2)退让检测分析:依据建筑退让控制规定,自动扫描项目内的所有建筑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等,检测建筑与各控制线之间是否满足规定的退让要求,
3)公共绿地检测分析:基于规划总平图要求,可以计算规划范围内的绿地率等指标,帮助了解建设定位、规划情况等信息。
4)建筑道路检测分析:检测不同道路类别及朝向特征与不同建筑类别的建筑(围墙)之间要求的距离与实际的距离作比较,看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标记出来,指导规划设计修改完善。
5)新建项目效果展示:把新建项目的CAD设计图、BIM模型精准套合到实景三维模型中,添加规划元素,模拟建筑、道路等建成后的形态,开展光照、天际线等分析,直观呈现项目与周边环境的适配性。
(2)低空经济平台
通过构建与现实要素布局高度契合的数字孪生底座,可实现低空空域资源的可视化呈现与精准管控,帮助低空航线自动化智能化规划、障碍物规避及多飞行器协同调度,大幅提升空域利用效率与飞行安全性。通过驾驶舱功能实现飞行任务统计、飞行统计、飞行趋势、作战地图、设备总览;飞行管控禁飞区管理、民用无人机管控、黑飞监测;指挥作战地图调度、紧急巡航、控制接管等功能。
定制化专题数据挂接功能
基于全市高精度二三维平台底座,提供涵盖环保、油气田、不动产等专题的数据上图功能,实现资源点位一图展示。通过专题数据上图功能,打破各行业数据壁垒,实现环保、油气田、不动产等跨领域资源点位的“一图统览、全域覆盖”,为城市治理、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提供直观、精准的空间决策支持,推动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5、后期维护
项目完成并数据库入库后2年,按需更新重要实景三维数据,更新频率不少于4次/年。
6.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7、主要技术依据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GJJ/T73-2010;
《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GB/T 39610-2020;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 3006-2011;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 9015-2012;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生产规范》CH/T 9016-2012;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CH/T 9017-2012;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1名词解释》;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2基础地理实体分类、粒度及精度基本要求》;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3基础地理实体空间身份编码规则》;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4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6 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7基础地理实体语义化基本规定》;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8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试行)》;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10基于1:5000 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试行)》;
《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规范(征求意见稿)》;
《实景三维数据库建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实景三维成果资料汇交、汇集与归档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征求意见稿)》;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成果质量核验方案(2023-2025年)》;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7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
《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技术大纲》(自然资办发〔2021〕28号);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版)》(自然资办发〔2021〕56号)。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成果质量控制方案(2023-2025年)》。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系统质量测试与评价》(GB/T 39623-202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22);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 0001:10 000比例尺》(GB/T 20258.2-2019);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五、其他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中拟投入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测绘航空摄影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如果资质单一可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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