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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技术公司江苏储气库分公司2026年金坛储气库危险废物处理的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江苏储气库分公司2026年金坛储气库危险废物处理的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5870C9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随着金坛储气库采气工艺的持续运行及新井的不断投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W09等类别危险废物将持续增加。为确保生产的连续性与环保合规,需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及时的装卸、运输及安全处置。

储能技术公司江苏储气库分公司2026年金坛储气库危险废物处理的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标包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27 2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3 20: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18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随着金坛储气库采气工艺的持续运行及新井的不断投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W09等类别危险废物将持续增加。为确保生产的连续性与环保合规,需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及时的装卸、运输及安全处置。
2.2 招标范围
甲方通知乙方对甲方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现场拉运,并依据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现场拉运处理。危险废物(液)的装卸、运输、安全处置,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包括负责销毁、转运、环保报批等相关手续办理)。服务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执行。
2.3 服务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标段划分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模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须至少包含:(HW09,900-007-09)(HW08,900-217-08)等(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投标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2.1投标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3.2.2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3.2.3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3.3.2.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3.2.4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危险废弃物处理项目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没有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
3.6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至少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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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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