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3916
项目名称:山西省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设备(尿动力检测仪等)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2737400
最高限价(元):780400, 1957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780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伤口理疗仪1套,满月发汗蒸箱1套,光动力治疗仪1套,可视喉镜1套,尿动力检测仪1套,经皮测胆仪1套,听力筛查仪器1套,床旁脑电监测仪1套,恒温箱1套,导乐椅2套,导乐凳2套,导乐球架5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采购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195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宫腔镜电切镜6套,宫腔镜检查镜6套,腹腔镜荧光模块1套(进口产品),宫腔镜冷刀+刨削1套,子宫内膜切除仪1套(进口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具备设备安装条件签订合同后十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2】
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②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或非用于临床的,投标人可不提供);③本次投标产品为国产设备,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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