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润招字 HW2025-159
项目名称:昆明航空救援支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昆明航空救援支队一类、二类、三类及机关干部食堂提供一日三餐所需全品类主副食品,涵盖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肉禽类(禽肉、畜肉等)、蛋品类、蔬果类(蔬菜、水果)、乳制品(牛奶、酸奶)、调味品、冷冻食品、水产品、干货类及定型包装食品等。所有配送物资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订单需求为准,中标人需保障订单响应及时性,不得因数量波动推诿供货责任。(具体详见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以先达者为准(即:双方签订的合同价在服务期内使用完,合同终止;若在服务期限截止时合同价款未使用完,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或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形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或书面承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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