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海西来峰LNG工厂管道天然气直接液化技改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乌海西来峰LNG工厂管道天然气直接液化技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招标产品范围:吸收塔 1 台、再生塔 1 台、脱硫塔 1 台、脱烃塔 3 台及塔内填料。。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西来峰工业园区乌海西来峰LNG工厂管道天然气直接液化技改项目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4/30。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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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②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被责令停业等情况;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⑤开标当日起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⑥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三商预警清单”;
⑦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⑧其它: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4)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制造商应具有与压力等级和类别相匹配的压力容器的制造资质证书D类及以上。
(6)制造商设计制造的相似工况下的同类设备近5年(2020年11月17日-开标当日)成功应用2年以上的业绩至少应具有5项,并对相似工况进行详细说明。业绩证明文件:有效的合同文本,至少包括封面、签署页、供货明细表。
(7)如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开标当日,其在中国石油云梦泽(https://mportal.ymzec.petrochina)中“供应商状态”应显示为“正常”。
(8)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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