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FJHS[GK]2025002
项目名称:顺昌县公办养老机构智慧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86,166.00元
采购包1(顺昌县公办养老机构智慧化提升项目(含:设备采购安装和软件开发)):
采购包预算金额:2,186,16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86,166.00元
投标保证金: 21,861.6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顺昌县公办养老机构智慧化提升项目 | 1(批) | 否 | 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 | 2,186,166.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3月31日止或至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为止(两种情况以先达到条件的其中一种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可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上级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