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RJ-G2025-0034 项目名称:盐城市区水文监测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0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0.02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区水文监测设施采购项目包含水文设备(水位计、流速仪等)和监测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质保期限:所有设备质保期不低于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