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JT2025ZC-031.1B1
项目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采购小型水罐消防车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汉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采购小型水罐消防车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消防车 | 采购小型水罐消防车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90日历天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汉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采购小型水罐消防车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汉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采购小型水罐消防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