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佳璇竞磋(工程)2025-006
项目名称: 共和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915024.25
最高限价(元): 2915024.2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共和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15024.25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65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备案的网站截图。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具有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
7、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复印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