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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广东分公司2026-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广东分公司2026-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广东分公司负责广东、广西、海南的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本项目包括广东分公司本部及管理的约8个场站/项目部2026-2028年物业服务,本次招标约需20名物业服务人员。

各场站、项目部分别为:广东阳春回头龙风电场、广东阳山雷公岩风电场,以及海南、广西陆川、广西来宾等3个户用光伏项目部,以及待开工建设的广西区域约3个项目部。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即单个岗位的年服务费用综合单价在框架期内每年保持不变。投标人对综合单价成本(人工成本、进场费、风险金、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进行竞价。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保洁服务。包括广东分公司本部及所属项目单位办公场所、周边保洁,各场站生产区、综合区及公司指定的项目所在地周边保洁。

2.2.2综合服务。包括广东分公司本部及所属场站、项目单位公寓、接待用房及其它闲置房间管理与保洁服务;文书、会议与接待服务,以及餐厅管理,优质、及时确保用餐供应。

2.2.3应急服务。广东分公司本部及所属场站、项目单位组织的其他应急服务。

工作场地包含但不限于2.1所述场站及项目所在地。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指定的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新的中标单位对愿意继续留在原服务岗位上的服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原服务企业薪酬标准优先录用。

2.3服务期限

自2026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分三年执行。合同每履行一年后进行评价,若合同评价不合格,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

拟建项目物业服务起始时间由发包方根据项目开工时间确定,在建项目竣工,相应项目部撤销、发包方不再需要相关物业服务,发包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函告承包方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服务时间进行结算,且双方不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后勤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企业资质。

3.2.2从事物业管理服务5年及以上,投标人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实力雄厚,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事项已取得充分足够的行政许可,商业信誉良好,有稳定、优秀的物业管理服务团队。

3.3相关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以2020.1至今合同业绩为准)完成至少2个大型企业物业管理业绩投标人具有餐饮管理业绩。(要求提供可以证明业绩的正式合同及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应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行业认定的相应管理服务技能水平

的岗位证书,同时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物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6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

3.8.1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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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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