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崇文塔六路西段)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5〕13号、西咸泾河审准〔2025〕2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之间;
2.2 工程规模:项目为城中村改造项目与市政道路衔接道路,西起泾河一街,东至规划路,长度约570米,宽度20 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电力通信沟道、照明、绿化景观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775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72175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崇文塔六路西段);标段编号: E6112003509vd4fdj37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崇文塔六路西段)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崇文塔六路西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崇文塔六路西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①申请人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经理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②外省进陕企业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3.4.3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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