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管式换热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23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管式换热器采购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
|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一厂 |
20000015 |
中压蒸汽过热器 |
台 |
1 |
| 2 |
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一厂 |
20000015 |
未变换采暖水换热器 |
台 |
1 |
| 3 |
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一厂 |
20000015 |
中压蒸汽过热器 |
台 |
1 |
| 4 |
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一厂 |
20000015 |
未变换采暖水换热器 |
台 |
1 |
| 5 |
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一厂 |
20000015 |
液耦油冷器 |
台 |
22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2.2.2交货地点:国能宁夏煤业煤制油仓储配送中心指定地点。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运行正常使用后12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2.2.5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2.6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大型高压容器(A1))。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换热器(主体材质为铬钼钢或13MnNiMoR高强钢且设计压力超过5MPa)的供货业绩合同2份,且单份合同至少包含主体材质为铬钼钢或13MnNiMoR高强钢的换热器2台,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图纸或其他材料佐证亦可);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4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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