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金河磷矿2025年20万吨/年磷矿破碎智能分筛扩建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金河磷矿2025年20万吨/年磷矿破碎智能分筛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什邡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9-510682-07-02-258356】JXQB-072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金河磷矿,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金河磷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光选机(含设备钢构基础、设备平台及配套)(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什邡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9-510682-07-02-258356】JXQB-072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什邡市蓥华镇金河村六组马兰磷矿工业广场。
2.2规模:拟利用现在初破系统扩建20万吨磷矿石原矿智能分离项目,拟采购设备包括:破碎机(10mm~50mm)、分层筛、连接皮带系统、振动给料机、配套的压风系统、除尘系统、配电系统及线缆、供排水系统、智能光选机等,涵盖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供应、施工安装、调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服务等全流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建设工期:合同文件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试运行并验收合格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试验、调试并验收合格,用户操作培训、试车指导、运行优化服务、故障的分析指导、质保期和保修期内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智能光选机(含设备钢构基础、设备平台及配套)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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