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FJSXZB[GK]202501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胃肠镜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3 08:30:00,更正为:2025-12-16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3 08:30:00,更正为:2025-12-16 14:30:00。
更正事项: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的技术项: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9.维修人员配置2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修人员同类项目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修人员有不少于两年的胃肠镜维修工作经验的,每1人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承诺函、维修人员清单列表、维修经验证明材料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9.维修人员配置2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修人员同类项目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修人员有不少于两年的胃肠镜维修工作经验的,每1人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承诺函、维修人员清单列表、维修经验证明材料】。 |
事项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评审项7)▲10、投标人需确保其所用零配件来源渠道合规合法。
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中“★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委派的维修人员须经维保设备制造厂商培训合格并取得制造厂商出具的培训证书,维修人员数量≥2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人员由维保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培训证书)”,更正为:“(评审项7)▲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委派的维修人员须经维保设备制造厂商培训合格并取得制造厂商出具的培训证书,维修人员数量≥2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人员由维保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培训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