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6-2027年度油气地面工程工艺安全分析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6-FK03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塔里木油田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QHSE 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油气工艺研究院负责的需要开展工艺安全分析的地面工程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评价。
2.2招标范围:
对油气工艺研究院负责的需要开展工艺安全分析的地面工程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SIL)、工程定量分析(QRA)、火灾爆炸分析(FEA)等,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及备案评审等全部工作。
2.3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委托为准。
2.4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项目所在地。
2.5标段(标包)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1.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评价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石油或天然气开采或石油化工等工艺安全分析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工艺安全分析报告审查意见扫描件;②提供单项合同或年度框架合同及评价委托书(合同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等关键页)扫描件。
说明:一个工艺安全分析报告审查意见对应单项合同或对应年度框架合同及评价委托书视为一项业绩。
3.4.设备(装备)要求:/
3.5.QHSE 要求
3.5.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情形;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3.10.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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