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钻探二级物资集中招标(综合录井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48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物资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录井公司所需综合录井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 中标通知书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90个日历日。
2.4 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
2.5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
2.6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或“石油钻探设备”或“石油勘探仪器设备”或“仪器仪表”或“录井设备”或“录井仪”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取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信息以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有效为准;
3.3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不含开标当日)期间,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该报告的检测内容须覆盖本项目技术规格书中明确要求的色谱仪、悬重传感器相关检测项目,且检测结果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指标要求;
3.4投标人须承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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