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乐山市沙湾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2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2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437.10 平方米(约 2.155 亩),建设一幢地下 1 层地上 6 层的应急物资仓库以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其中地上为物资仓库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504.42 平方米,地下为消防水池,建筑面积 49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3004.02 ㎡。建设完成后,可容纳各项应急物资约 3500m3。
2.2 建设地点:沙湾区福田路沙湾派出所背后
2.3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类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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