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土溪口水库工程水力机械油、气、水辅助系统、生态放水系统设备、辅助系统阀门、公用自动化元件、透平油及通风空调系统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达州市土溪口水库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6】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州市土溪口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55%、15%、30%,招标人为达州市土溪口水库运行保护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力机械油、气、水辅助系统、生态放水系统设备、辅助系统阀门、公用自动化元件、透平油及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农经【2016】2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土溪口水库工程以防洪为主,兼顾发电,并增加下游河道枯水期流量和改善下游生态环境。大坝为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132m。水库正常蓄水位562m,防洪高水位562.5m,校核洪水位562.8m,死水位526m,汛期限制水位526m。总库容1.60亿m³,防洪库容1.05亿m³,兴利库容1.03亿m³,电站装机57MW。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水力机械油、气、水辅助系统、生态放水系统设备、辅助系统阀门、公用自动化元件、透平油及通风空调系统等设备,具体供货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交货至项目所在地,最终供货时间以设计联络会确定时间或以招标人正式通知时间为准。
2.4交货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土溪口水库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的资格。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1.4财务要求:无要求。
3.1.5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具有一个水利水电或水库工程辅助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清晰的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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