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常村镇人民政府辉县市常村镇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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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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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辉县招标采购-2025-72 | |||||||||||||||
| 2、项目名称:辉县市常村镇人民政府辉县市常村镇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846,651.05元 | |||||||||||||||
| 最高限价:3846651.0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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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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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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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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