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江县X108木正路和平镇(旺苍界)至正直镇段改建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X108木正路和平镇(旺苍界)至正直镇段改建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南交复〔2025〕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公路养护与建设发展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公路养护与建设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博永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和平镇、正直镇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17.701km,路基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按三级公路标准的拓宽改建;全线新建中桥330m/4 座,设置涵洞315m/25座 ;
2.3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 ;
2.5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2.6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0-3)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但最终只能中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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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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