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县九曲河县城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泸县九曲河县城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九曲河县城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泸县九曲河县城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3〕2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2023〕2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对县城西苑社区、清平社区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修复DN300管道3km,修复DN400管道2km,修复 DN500 管道 3km,修复 DN600 管道 2km,修复 DN800管道1km,修复DN1000管道1km;改造管径DN300钢带波纹管约4km,改造管径DN400钢带波纹管约1km,改造管径DN500钢带波纹管约0.7km;污水检查井、跌水井等约1025座。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预算以及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设计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及后续服务,包含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协助完成竣(交)工验收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相关事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投资额:11553.95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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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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