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生产管理调度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28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大平滩煤矿智能化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标准进行建设,中标单位建设后需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中级以上标准,达到《国家能源集团煤矿智能化管理办法(试行)》中级L2以上标准。本次项目根据专项设计要求,结合矿井建设项目进度,实施基础设施部分建设,主要包括:调度指挥中心、数据中心、网络安全、管控平台等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调研,根据矿井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投标。
2.1.2招标范围:包括调度指挥中心、数据中心、网络安全、管控平台等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
2.2 其他: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2.2交货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库孜翁牧场100号(落地交货)。
2.2.3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卖方卸货。
2.2.4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 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 30%,留 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5质保期:合同货物性能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
2.2.6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信息基础设施(调度指挥中心或数据中心或网络安全或管控平台其中一项)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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