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四所消技防系统升级(第二次) 进行采购,现 四所消技防系统升级(第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四所消技防系统升级(第二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四所消技防系统升级(第二次)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四所消技防系统升级(第二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化工楼技防系统改造 |
具体要求详见《四所消技防系统升级采购采购技术规格书》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四川省乐山市 |
2 |
四所一号点、新基地保卫控制中心大门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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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所一号点CRT图形显示装置改造 |
具体要求详见《四所消防报警系统及应急疏散系统升级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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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所新基地CRT图形显示装置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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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号点楼栋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烟感探测器改造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消技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1名消防报警系统及应急疏散系统的技术服务人员(格式见应答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情况表)。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 6 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7)其它要求:本次采购 不接受 代理经销商。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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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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