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ZY25-SH09-FW18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管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宿州)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位于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5万吨/年清净剂装置、1.5万吨/年合成酯装置。其余建设内容为全厂性设施、罐区、汽车装卸站、成品灌装及仓库、危废暂存间、叉车棚、制氮/空压站、循环水站、消防水站、换热/软化水站、导热油站、污水预处理设施、尾气处理设施(RTO)、控制室、变电所、综合楼、中心化验室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
根据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模式拟采用“业主与项目管理公司组成联合项目管理团队(IPMT)+监理+EPC”模式,聘请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方联合成立项目管理部,协同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部内设工艺设计组、工程管理组、HSE管理组、综合管理组、财务控制组等5个小组,各分小组(部门)组长(经理)由业主方人员担任便于管理中决策灵活。
2.2招标范围:1.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方联合成立项目管理部,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安徽宿州润滑油添加剂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公司提供以下6个岗位的服务人员:
| 序号 |
岗位 |
部门 |
数量 |
| 1 |
副经理(总体协调及质量管理) |
工程管理组 |
1 |
| 2 |
副经理(总体协调及进度计划管理) |
工程管理组 |
1 |
| 3 |
电气仪表工程师 |
工程管理组 |
1 |
| 4 |
土建安装工程师 |
工程管理组 |
1 |
| 5 |
费控工程师 |
财务控制组 |
1 |
| 6 |
HSE工程师 |
HSE管理组 |
1 |
| 小计 |
6 |
||
以上6名岗位人员为暂定,根据项目进展,由甲方决定需要进组的具体人数和岗位,与乙方协商后进入IPMT,项目建设高峰期进组人员可能高于6名。
2.3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部门副经理2040元/日,专业工程师1340元/日。
2.4服务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中石油(宿州)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2.5计划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8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的人工日综合单价,自乙方服务人员到岗报到(经甲方同意)之日起,按乙方服务人员每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乙方服务费。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和支付一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化工石油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1.3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人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人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人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人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6.已完工的石油化工项目管理服务业绩(以完工时间为准)且单个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其上述业绩的合同及相应的服务发票、完工投产证明(如工程交接证书或甲方盖章的完工证明文件等)原件扫描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页及合同金额信息等)。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投标人近3年(2022、2023、2024)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格式自拟。
3.4.2人员资格要求:副经理及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投标时需提供学历、资质证书以及能证明其工作经验(如履历表等),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5.4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及未被纳入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上述3.5.1-3.5.5条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3.6 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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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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