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DC-BJ-20251109-CG
项目名称: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垃圾车 | 纯电钩臂垃圾车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1-2 | 垃圾车 | 链条四桶清运车 | 25(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1-3 | 垃圾车 | 电动高压清洗车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1-4 | 其他用具 | 勾臂垃圾箱 | 2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1-5 | 其他用具 | 铁皮垃圾桶 | 4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