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移民后扶农村生活 污水提质增效先行村项目(第一批次)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东部新区移民后扶农村生活 污水提质增效先行村项目(第一批次)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成东经发审【202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东经发审【2025】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汪家村、石盘街道三合堰社区、小斑竹村、四方碑村、贾家街道久隆社区、十八梯村、玉成街道吊脚楼村、高明镇石岗社区、东风村、海螺镇青龙村、董家埂镇尊恭村、五马桥村,共12个村(社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东部新区12个村46处20户以下集中居住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拟将20户以下集中居住区现状化粪池或居民污水出水管引流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拟修建内容为:50m³蓄水池1座,三格化粪池26座,微动力设施17座,隔油池7座,调节池17座等设施。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
2.5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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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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