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榆林市委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N1标段 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3】24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榆林市委、人大、政协机关办公区域
2.2 工程规模: 新建综合管沟、换热站改造、室外给排水、热力、电气改造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7013852.95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7013852.95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 榆林市委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3079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
标段1: 新建综合管沟、换热站改造、室外给排水、热力、电气改造等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榆林市委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
3.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4.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