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聊城作业区基地通信机房搬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原聊城作业区基地通信机房搬迁项目项目编号:GWSDFW-2025XB-YWBZZX-60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运维中心聊城作业区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东聊城市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聊城作业区通信机房承担鲁皖二期、榆济线等多条油气管线关键数据处理与网络传输任务。因机房设施老化及区域战略调整,需搬迁至已具备市电、UPS、消防等基础条件的茌平输油站通信机房。
原聊城作业区基地通信机房搬迁项目
标段编号:1/1(XS-127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28 1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3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04 14: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本次搬迁覆盖通信电源、光传输、办公网络、OA、工业电视、DDN链路总用等多系统业务。详见本项目技术方案。
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响应人需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完成的通信机房搬迁或者相关系统维护方向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以及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4、财务要求:
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提供: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5、信誉要求:
5.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5.2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5.3 提交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5.4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至2025年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截图)。
5.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5.1)、(5.2)、(5.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6、人员要求:
6.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者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提供签字的扫描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完成的通信机房搬迁或者相关系统维护方向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如姓名在合同中不能体现,须额外提供业主出具的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2)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3)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文件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2 人员的其他要求:
6.2.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签约双方、有效期)以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响应人为其缴纳过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6.2.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
7、其他要求:
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7.2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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