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涉网试验及技术监督性能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31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引水隧洞长约17.5km,最大坝高29.3m,正常水位对应库容413万m³,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机组))。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
2.1.2交通状况
2.1.2.1场外交通
霍尔古吐水电站自库尔勒市经G216线—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岔口—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其中G216线约 77.2k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约10.6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水电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0米,里程约44.3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察汗乌苏水电站至霍尔古吐沟为沥青公路,里程约74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河边)长约15.5km,级配碎石路面。
2.1.2.2场内交通
霍尔古吐沟口下游:道路全长约15.412km,起点为霍尔古吐沟小桥下游侧,双车道路基宽6.5m,路面宽4.5m,单车道路基宽6m,路面宽3.5m,碎石土路面。
霍尔古吐沟口上游:道路全长约5.99km,路基宽度为4.5m /6.5m,路面宽度为3.5m/6.0m,混凝土路面。场内道路目前已通车。以上道路交通状况为参考数据,目前交通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调查了解,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分标段。依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新疆电网新能源场站及配建储能并网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新电调[2022]670号),结合现场设备的运行状况,对霍尔古吐水电站3台主机组和开都河生态水电站(位于霍尔古吐水电站首部枢纽)2台机组开展并网前技术监督检查验收、机组全水头振动区试验、一次调频试验、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参数实测和建模试验、励磁建模、AGC、AVC试验检测、继电保护专项检查(保护定值计算核对)、机组全水头效率试验、稳定性试验(初始水头和额定水头)、运行参数率定试验工作。
2.1.4服务期:暂定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末台机组通过电网调试验收(暂定2027年6月底前,如遇工期延迟则服务期自动顺延)。
2.1.5服务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开都河中游霍尔古吐水电站厂区(主机)及坝区生态电站厂房(小机)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大(2)型及以上水电站的机组性能试验或涉网试验或(机组一次调频试验和调速器建模试验)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未体现大(2)型及以上水电站的,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8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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