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含苯类物质汽车运输:1、山钢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金海分公司(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至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九龙大街135号);2、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九龙大街135号)至山钢股份炼铁厂焦化区(济南市钢城区双泉路56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含苯类物质汽车运输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含苯类物质汽车运输:1、山钢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金海分公司(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至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九龙大街135号);2、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九龙大街135号)至山钢股份炼铁厂焦化区(济南市钢城区双泉路56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应资质,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二)近3年内在国内有签订类似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业绩,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三)投标人所属车辆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需提供至少四辆国六排放标准运输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罐体检测报告,以及司机、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等资质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中标,其实际运行的车辆信息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车辆信息一致。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与山东莱钢环友化工业务交往中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五)将上述证明材料编辑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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