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庆油田油水井大修作业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53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油田2026年油水井大修作业预计年度施工6551井次。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2023〕169号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该项目确定为依规招标项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估算金额93000万元(不含税),需要引进油田外部大修作业队伍132支,按中标人企业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并分配相应的工作量占比(份额),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庆油田所属区域油水井大修作业外协施工,包含油水井解卡打捞、整形加固、磨套铣、复杂落物打捞、封堵报废等特殊作业技术服务(不包含深取套井),估算金额93000万元(不含税),需要引进油田外部大修作业队伍132支;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定商、定价、按中标人企业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其工作量占比(份额),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施工要求参照大庆油田井下作业相关标准及属地相关井下作业管理办法;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造价部备案招标控制价格。
工作量(万元)占比分配公式:得分权重法
单个中标人工作量占比(Pᵢ)%=该中标人综合总得分Sᵢ ÷得分总和∑S× 100% 。
其中该中标人综合总得分Sᵢ =该中标人综合评分×该中标人中标队伍数
得分总和∑S =(各中标人综合评分×各中标人中标队伍数)的总和,∑S = S₁+S₂+...+Sₙ
示例(以N=3家中标人为例)
| 中标人排名 |
综合总得分 |
综合评分 |
中标队伍数 |
得分总和∑S |
工作量占比(Pᵢ)计算 |
工作量占比(Pᵢ)计算 |
| 1 |
736 |
92 |
8 |
92*8+85*7+78*8=1955 |
(92×8)÷1955×100%≈37.64% |
37.64% |
| 2 |
624 |
78 |
8 |
92*8+85*7+78*8=1955 |
(78×8)÷1955×100%≈31.92% |
31.92% |
| 3 |
595 |
85 |
7 |
92*8+85*7+78*8=1955 |
(85×7)÷1955×100%≈30.44% |
30.44%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或至招标额度使用完成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2.4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公司所属区域
2.5计划投资:人民币93000万元(不含税)
2.6其他说明:当中标候选人的大修队伍总数量大于等于132支时,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以及投标人提交的各企业的大修队伍排序,确定132支队伍对应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小于132支时,确定所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定商、定价、按中标人企业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工作量占比(份额),具体工作量根据二级单位(或其他同级单位)上报的需求最终确定,上报油田工程技术部,经审批后,在服从招标人队伍调整要求和满足中标人最大能力下,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综合总得分确定工作量占比的结果先后顺序,分配其相应的工作量;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工程技术部按照招标文件中工作量分配比例原则给出的最终投资金额(工作量)收取中标人代理费并一次性发放中标通知书,各二级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后方可实施。
如果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通过现场核查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应在入场施工前完成大修企业和队伍资质办理或施工区域资质变更,若逾期未完成的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和其总公司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其总公司法人授权(授权分支机构可以投标并独立签署合同)。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涵盖大修或井下作业专业。
3.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负责人1名,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明细;
(2)投标人拟投标大修队伍需满足连续生产要求,投标文件中应对拟投标大修队伍按能力进行排序,并提供每支队伍编号、人员、设备明细;
3.5投标人须承诺:
(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
(2)承诺投入施工队伍数量,合同生效后方案下达5天内施工队伍不能搬家就位开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投入设备及人员,确保安全、环保运行,满足生产需要。严格遵守大庆油田大修相关管理办法,按甲方地质设计、工程设计要求执行,使油、水井具备恢复正常生产条件或者达到报废标准要求,严禁转包、违规分包及挂靠。分包工序仅含测试、套管补贴、液压整形(其它分包工序须招标人认证)。
(4)作业过程中正确使用清洁化作业接液平台、钢制管杆摆放平台(含可重复利用聚氨酯防渗布)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业现场视频监控设备配置不少于2台,且视频监控的建设、运行与管理须满足大庆油田相关管理规定。
(6)作业过程中严禁将不符合大庆油田油化剂要求的物品混装、混运、混用;入井材料需符合本项目的质量要求:提供入井材料“三证”(出厂合格证、出厂第三方质检机构检验报告、有机氯检测报告)。
(7)井下作业施工现场电气设备须按国家防爆标准进行选型、安装与使用。
(8)中标后自行办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井下作业企业资质和大修施工队伍资质证书(如限定施工区域,需包括大庆油田所属区域),如在签订合同前未能完成相关资质证书办理,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如涉及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不能提供原件影印件的,应出具集团公司资质证书证明文件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资质管理领导小组书面证明原件影印件,证明须加盖公章)。
(9)投标人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核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现场核查时,中标候选人拟派队伍接到核查通知72小时内,必须将主体设备、保障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证件材料,调配至大庆油田公司所属区域,否则视为该队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10)投标人如违背上述承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1)提供无吊销营业执照、无吊销资质、无责令停业整顿处罚、近三年内无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程序、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评审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
(2)投标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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