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白水县-2025-00273-01787
项目名称:白水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3,47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达到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水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了企业声明函原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的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水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在供应商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含最新年度报告);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记录;
(6)供应商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或道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记录;
(7)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8)提供2025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提供2025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