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六个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六个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六个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C2501445
三、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平顶山市分公司六个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分别为西区分公司、东区分公司、汝州分公司、舞钢分公司、市公司网路运营中心、郏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 标包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西区分公司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 1 | 1年 | / |
| 2 | 东区分公司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 1 | ||
| 3 | 汝州市分公司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 1 | ||
| 4 | 舞钢县分公司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 1 | ||
| 5 | 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 1 | ||
| 6 | 郏县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服务要求: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包。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供应商在某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其余标段该供应商将不在作为候选人推荐。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健康证明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健康证明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2022 年1 月以来类似相关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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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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