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地2010-A24-E号地块商业用房张地2010-A24-E号地块商业用房项目装饰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地2010-A24-E号地块商业用房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核准张地2010-A24-E号地块商业用房项目的批复张行审许[2024]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地2010-A24-E号地块商业用房项目装饰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一干河西路东侧、长泾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建设1栋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5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停车场、绿化、管线、智能化等工程。
2.3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E3205820330001870001007 | 张地2010-A24-E号地块商业用房项目装饰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 装饰部位1-4层,室内装饰面积约10972m2 ,装饰、水电、暖通及智能化。 | 3196.03 | 180 |
2.4 其他:1、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张地2010-A24-E号地块商业用房项目由江苏省设计大师张应鹏担当主创的苏州九城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批文号为张行审许[2024] 33号; 2、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的一干河西侧地块地下人防新建工程由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批文号为张数投【2024】6号;3、装饰水电部分合同估算价2255.03万元,暖通部分合同估算价607.03万元,智能化部分合同估算价333.97万元;4、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年11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18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多专业工程,其中装饰工程的金额必须超过1800万元(含),如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无法反映相关数据,应提供业主证明或审计报告予以佐证,否则视为未提供。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业绩需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装饰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暖通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智能化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1)非联合体时,需选派1名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同时选派1名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两专业,可选派1名建造师,否则各选派1名建造师);(2)联合体时,各联合体单位选派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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