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JSZH-G2025-0122 项目名称:无锡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调料、南北货、禽蛋类、米、油、面粉、杂粮类) 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采购包1: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调料、南北货、禽蛋类):(1-优惠率)90% 采购包2(米、油、面粉、杂粮类):(1-优惠率)95% 报价超过各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注:本项目为优惠率报价,同一采购包内所有产品采用同一优惠率报价,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举例: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优惠率为30%,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100*(1-30%)=7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无锡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调料、南北货、禽蛋类、米、油、面粉、杂粮类),本项目共分两个采购包,采购包1:调料、南北货、禽蛋类;采购包2:米、油、面粉、杂粮类。采购范围和清单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算; 3.质量要求: ①调料类需标注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②南北货:正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标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③禽蛋类必须保证新鲜,完好率100%,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本项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 6.投标供应商可以投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经评审排名第一的作为中标供应商。多个标段经评审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按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中标优先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标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依次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被授权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无; 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