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江浙沪皖赣区域铝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采购编号:ZTJGDSJS-JZCG-WZ-2025-1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集中采购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浙沪皖赣区域所属各项目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报价范围
2.1工程名称:2025-2027年度江浙沪皖赣区域铝板集中采购
2.2覆盖区域:江浙沪皖赣
2.3招标内容:铝板
2.4本次集中采购有效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有效下单期限为24个月,下单需按照合同附件规定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生产商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成立年限≥4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两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效的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标准(详见第二章第二节),如所列标准有差异,以其中最高标准为准。执行期间有标准修订更新的按修订更新标准执行;
3.1.2供货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采购区域范围内)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3投标人业绩:
报价人业绩: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需出具近三年(2023、2024、2025)承揽的国家或地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投标文件要求),具有铁路项目供应合作业绩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3.1.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两年(2024、2025年)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或投标人单位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备实施本集中采购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5信誉要求: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6投标人税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近期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必须保持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发票开具、货款回收的单位一致,投标被接受后禁止变更及委托,如果中标人出现此类情况将纳入中国中铁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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