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50004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核医学科放射性核素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CT)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放射性核素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CT)技术参数”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内容:由原“注:1.标注“★”为本项目实质性参数,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标注“▲”项为重要参数,提供产品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铭牌或检验检测报告等任意一项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负偏离扣分情况详见“评分标准”。”更正为“注:1.标注“★”为本项目实质性参数,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标注“▲”项为重要参数,提供产品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铭牌或检验检测报告等任意一项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负偏离扣分情况详见“评分标准”。3.以上佐证材料若发现存在违规修改相关材料、图片等,采购人将按规定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4.所有资料(含图片、检验检测报告等)的文字必须肉眼清晰可见,否则视为不满足。”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的“商务要求内容”增加第4项,内容为“4、开机率:在保修期内,年开机率≥95%,开机天数每少一天,免费保修期增加10天。”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第1项内容:由原“1、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下5项:①质保期后的服务范围;②投标人提供的巡检内容;③响应时间及时性;④备品备件的送达期限及备品备件的后续供应;⑤升级服务。”更正为“1、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供货保障措施;②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方案;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包含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④应急处理方案;⑤设备维护保养措施。”
4、将招标文件第五章5.3.3.符合性审查中内容:①“符合性审查内容”第4项由原“技术要求响应表。”更正为“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②“具体标准和要求”第4项由原“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响应表格式要求。”更正为“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要求。”;③“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第4项由原“技术要求响应表”更正为“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
5、原采购公告“项目联系人:雍先生”更正为“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获取采购文件,以最新获取的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限价为900万元。
2、计划备案编号:51170025210200003969[2025]00678。
3、监督部门:达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2675041;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