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监理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期)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9-510723-04-01-273646】FGQB-0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诚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诚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510723-04-01-273646】FGQB-01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招财智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期)
2.2工程地点:盐亭县城北片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弥江河污染河道 13 公里、防洪堤坝工程 20.14 公里、防洪河堰工程 6 处、排洪工程 3 处、3 公里的生态屏障建设等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数字化智慧水利平台、停车场 8200 平方米等综合治理工程。
2.4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农林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牵头人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4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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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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