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 2025年垫江县大石乡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5】1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大石乡卷洞村,高生村,花寨村,滴水村,石良村,大石村,豹山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大石乡各村(社区)特色产业种植区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5米混凝土路2212米,2.5米泥结石路12427米,0.9米混凝土人行路3555米,车行桥1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228.217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28.2179万元。
2.4 比选范围:大石乡各村(社区)特色产业种植区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5米混凝土路2212米,2.5米泥结石路12427米,0.9米混凝土人行路3555米,车行桥1座。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