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2025075
项目名称:安康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4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4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41,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无人机 | 货物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4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若有最新政策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2025年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2025年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