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为保障新驿煤矿职工充分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使病人、工伤人员能够得到迅速、及时和有效地救治,新驿煤矿委托供应商委派一名执业医师将执业地点变更到新驿煤矿卫生室进行坐诊。
1.2 采购范围:需一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将执业地点变更到新驿煤矿卫生室驻新驿煤矿医务室坐诊,每周工作五天,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时间(夏季)7:30—17:30(冬季)7:30-17:00。
1.3 实施地点:新驿煤矿矿医务室。
1.4 质量/服务标准:需供应商委派一名执业医师将执业地点变更到新驿煤矿卫生室进行坐诊。
(1)供应商委派的执业医师负责与地方医疗监管机构协调工作,在正常的诊疗工作中,如由供应商委派的执业医师发生过错,产生医疗纠纷,由供应商委派执业医师负责承担。
(2)供应商派遣的执业医师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形象,为新驿煤矿职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供应商派遣的人员要遵守新驿煤矿的矿规矿纪和劳动纪律,服从新驿煤矿管理。
(4)供应商派遣的医疗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诊疗项目、依法执业。
(5)新驿煤矿员工发生工伤或危重疾病时,供应商委派执业医师必须积极及时进行抢救和治疗;需要送往上级医院治疗时,免费提供救护车并送达济宁附属医院或济宁市兖州区人民医院;免费为新驿煤矿职工培训宣传医疗、卫生、保健讲座。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
1.6 最高限价:9 万元(大写:玖万元整,含税)。
1.7 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电汇。
结算方式:费用分两次结清,乙方出具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票据,甲方2025 年年底结清本年度费用,合同到期后根据甲方财务制度及资金计划付清剩余费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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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