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运输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已经由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运输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要求,此次招标入围供应商是为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应急运输服务的供应商,
数 量:最终运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中标数量及运输量分配:本次入围供应商选择按照得分进行排名,当有效投标人超过12名(含)时选取10名排名在前且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的供应商入围;当有效投标人不足12名时(即10≤有效投标人<12),淘汰排名最后的1名投标人,且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的供应商入围;在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得分相同无法确定排名的情形,以投标人公司注册时间在前者,排名在前。
有效投标人不足10名时,本次招标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10名时,本项目终止。如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再递补。
本次招标合格供应商入围后,将有机会参与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急运输服务(不包括未来能源和榆林能化煤炭运输业务)。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内容通过平台竞价的方式或者山能电子招标平台非招方式确定价格和承运公司,入围供应商根据业务承揽能力自主选择参加。具体实施如下:
(一)平台采购。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邀请入围供应商参加平台竞价,确定一家或多家供应商承担运输业务。
(二)平台采购过程中入围供应商给出的报价一致或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竞价结果不能接受的则按照入围供应商得分情况,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开始进行价格谈判,以此类推,直至确定更有利的交易条件和更低的价格后,与其签订合同。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满足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求的,则不再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三)现有供应商不能满足要求时,榆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阳光采购规定程序选择新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确定后,通过物泊科技平台运输,需向物泊科技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根据运输货物价值协商确定。如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导致运输合同无法顺利执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货物的灭失、损毁以及亏水、亏吨、亏质以及不按要求发运、违反招标人及第三方相关规定使用,如中标人不愿意缴纳赔偿,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
在招标过程中一经发现所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参加本次招标资格。已确认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他投标人不再按照排名依次递进。
2.4服务期限:服务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原则上服务期一年,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评价考核,合格的自动延续,最多不超过两年。
托运人受上级公司物流资源整合等政策因素影响,造成托运人合同履约条款改变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其相关权利和义务,托运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5运输路线:入围供应商服务范围可用于保障厂矿安全生产应急、运输保供业务及非常规物流运输运输业务(本次物流运输业务入围供应商招标以煤炭运输业务为主,其他物流运输业务中,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型号符合后续物流其他业务要求,也可参与后续物泊平台竞价或山能集团电子平台线上采购)。入围供应商后续有机会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通过物泊平台竞价或山能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线上采购的物流运输业务,并最终选取成交公司和成交价格。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2.7结算方式:以入围后在实际物流运输业务线上平台竞价或山能电子招标平台采购中确定的结算方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之日);
3.2企业资质要求:
3.2.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且按时年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2.2自有车辆要求:自有车辆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登记入户,行驶证中所有人一栏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登记入户日期以行驶证中发证日期为准。投标人自有符合运输要求(侧翻重型半挂车)、环保要求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不低于30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环保清单或OBD污染排放证明(安装单位出具),以上证件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车一档案,按要求填写《投入车辆明细表》,投标人并提供自行截图的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的车辆查验结果,查验结果须为开标前三天的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电脑官方车辆信息全屏截图,投标人所提供的官方截图车辆信息查询项中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每一辆车辆种类、车辆号码、使用性质、机动车状态符合要求且为正常运营车辆,车辆相关信息截图图像清晰,车辆相关信息官方截图必须与投标人投入车辆明细表保持一致,并在官方截图上用红线标注所提供的车辆信息,如投标人所提供官方截图不清晰的,按照截图清晰的有效车辆进行评审,评审车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未提供官方车辆信息截图的取消投标人资格。如发现投标人车辆重复提供或两个(或多个)投标人提供车辆相同(任一一辆牵引车或挂车)的,此车辆也不计入有效车辆;
3.2.3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牵引车应具有交强险及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挂车应具有第三者责任险,能够担负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环境安全和设备损毁等风险(每辆车三个险种缺一不可,具体以保险公司保单为准,车辆未按照要求提供保单的,此车辆不计入有效车辆)。
3.2.4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监管措施、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包括车辆挂靠经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无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法律纠纷,无重大债权问题(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3.2.5投标人自有车辆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车一档按顺序一一对应,提供资料如存在扫描或拍摄不清楚、被污染、车辆型号功能等不符合要求、看不清楚的,车辆信息项按评审有效车辆计分。包括(不仅限于): 1.需提供整车车辆型号为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配套重型自卸半挂车的投标人自有车辆行驶证。 2.挂车侧翻状态照片,车牌号清晰可辨。未提供侧翻照片或侧翻照片车牌号不清晰的,车辆无效。 3.加装北斗、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等设备安装证明。 4.OBD污染排放系统安装证明或环保清单。 5.车辆保险单:牵引车应具有交强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挂车应具有第三者责任险。 6.其他需提供资料;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5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7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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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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