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635 项目名称: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楼宇2026-2027年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85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8.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基本信息 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虹桥路 2 号, 占地面积为 6379.70 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建筑面积 24452.94 ㎡,共计 9 层,其中地下三层、地上六层。负二、三层为停车库、楼宇配套设备用房;负一层为库房;一层为对外接档服务大厅、办公室、临时库房;二层为库房、档案加工用房;三层为对外查档服务大厅、阅览室、智能库房、图书库房;四层城建展示馆;五层会议室;六层为办公室、会议室、食堂。 内庭花园十二座,六层三座,五层六座, 四层三座,共约 700 平方米;五楼绿植墙,约 75 平方米。 馆内主要设备设施有:①供配电系统;②电梯系统(电梯 4 台);③空调系统(外机 58 内机 372);④给排水系统;⑤消防及电子报警系统;⑥细水雾灭火系统;⑦弱电系统;⑧监控系统;⑨温湿度监控系统; ⑩会议系统;⑩UPS 不间断电源;?门禁系统;?自动喷灌系统。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3日-2028年1月12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可分包内容为项目的工程、保洁、食堂服务工作。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