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乐至联络线工程第三方审价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乐至联络线工程第三方审价造价咨询服务 | |
| 招标编号:TF-2025-49 | |
| 1.招标条件 | |
| 1.1.本招标项目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乐至联络线工程第三方审价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发改基础〔2020〕16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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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项目地点:四川省、重庆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与成渝中线铁路增设乐至联络线,该工程为I类变更设计工程。乐至联络线自乐至站成达万车场成都端引出,绕避乐至县佛星镇街区,终至乐至站成渝中线车场重庆端。线路贯通长度8.303km,下行线绕行段3.843km(成渝中线端1.926km,成达万端1.917km)。主要技术标准:(1)正线数目:双线;(2)设计速度:120km/h;(3)线间距:最大6.5m,最小4.0m;(4)最小曲线半径:800m;(5)最大坡度:30‰;(6)轨道结构类型:无砟轨道;(7)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8)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招标范围:成达万铁路乐至联络线工程第三方审价造价咨询服务。 2.4.2招标内容: 2.4.2.1征地拆迁类审价(或审核):本项目建设永久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等费用,道路、沟渠、河流、塘堰等改移(还建)涉及到非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补偿、工程等费用和超出既有标准增加的费用,上述工程及其它相关项目用地引起的拆迁建(构)筑物(含因安全、环保因素引起的拆迁及既有铁路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多经、集经设施拆迁)等附着物补偿等费用,企事业单位等个案拆迁补偿,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处理地质灾害引起的补偿,因建设造成的交通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水系破坏及房屋等建(构)筑物损坏的修复(还建)或补偿费用,征地拆迁管理费(工作经费)、相关规税费、咨询服务类等费用。 2.4.2.2三电及管线迁改类审价(或审核):“三电”(含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光纤等)及地面、地下其它管线管道(含水、油、气等)各类迁改项目发生的费用。 上述两类审价内容具体以与属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补充协议及相关纪要等约定的内容为准。按照国家、国铁集团法律法规,沿线政府规定的普适性政策,招标人管理办法等要求,对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征地拆迁类、三电迁改类全程开展审价工作。审核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对审核结果作出结论性意见。根据招标人需要,征地拆迁类原则上按市(区)、分县级(区、管委会)每季度清理费用,每年或不定期出具阶段性费用清理审价(审核)报告(含电子版);三电迁改类原则上以批或处全程开展审价(审核)工作,分市(区)、县级(区、管委会)不定期出具相应的审核(审价)报告。项目完工后出具结算审价最终报告、完成地亩竣工文件组卷归档移交工作。 2.4.2.3建设工程材料价差审价(或审核):根据《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铁道部关于补充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2〕230号)等文件及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包含不限于施工实施期信息价与施工图预算编制期价之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价与施工图预算编制期价之差及运价差等。 2.4.2.4变更设计及费用审价(或审核):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对由发包人承担的变更设计、经济技术签证、新增工程、索赔等合同外增加的费用及项目进行审核。 2.4.2.5工程结算审价(或审核):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合同结算进行审核。 上述五类审价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按招标人的委托执行。 2.5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即:LZLLXZJZX-1标段:资阳市境内乐至联络线工程征地拆迁类审价、三电及管线迁改类审价;乐至联络线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材料价差审价、变更设计及费用审价、工程结算审价。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法人不作营业收入、财务状况的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类似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以2022年至今签订类似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合同内容须包含本次招标五项工作内容中至少一项,类似工程项目指大中型铁路、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以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4.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以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以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 3.4.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以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布期。 3.4.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6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3.4.7投标人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3.5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3.5.1设立1个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部,拟派本项目人员年龄结构合理,按不少于6人进行配备。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 3.5.2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且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不得超过55岁。 3.5.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且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技术负责人,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不得超过55岁。 3.5.4专业造价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或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审价)相关工作的经历。其中,配备的征地拆迁类审价人员不少于1人。 3.6设施、设备要求:配备的交通、通讯及办公设备、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工作需要。 3.7 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利益冲突:与所投标段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 |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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